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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調整2003年度部分專業(yè)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日期的通知

2003-6-17 8:10 來自:人事部辦公廳 【 】【打印】【我要糾錯

  各省、 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事廳(局)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:

  為做好今年各項專業(yè)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,經與各有關專業(yè)主管部門研究決定,現將已推遲的2003年度上半年各項考試日期調整情況和原計劃2003年度下半年進行的各項考試日期安排及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2003年度各專業(yè)考試日期已作調整安排(詳見附表),請及時向社會公布。各專業(yè)考試科目、時間和考務工作安排由相應主管部門或考務管理機構另行通知。

  二、各地、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、精心組織、周密安排各項考試工作。要進一步樹立服務意識,積極為考生排憂解難;要完善考試第一責任人和責任追究制度,認真檢查落實考試各項保密措施,做到措施到位、責任到人;要加強考場管理,嚴肅考風考紀,確保各項考試工作嚴格、安全、有序的進行。

  三、各地在各項考試的準備和舉行期間,要特別注意加強“非典”防范工作,根據本地區(qū)實際情況,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,確保廣大考生、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安全。

  四、各項考試日期確定后,如個別地區(qū)疫情仍未解除,不能安排考試工作的,請及時與我部或相應專業(yè)主管部門聯系。

  五、對在“非典”一線工作的專業(yè)技術人員,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本年度相應專業(yè)考試的,該專業(yè)考試成績已實行滾動管理的,其已取得的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可相應延長一年。

  本通知規(guī)定的各專業(yè)考試日期與《2003年專業(yè)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》(人辦發(fā)[2002)83號) 不符之處,均以本通知規(guī)定的考試日期為準。

  附件:2003年度部分專業(yè)考試日期安排表

序號
!I(yè) 名 稱
考 試 日 期
備 注
1
 會  計
9日6日、7日  
2
9月19日、20日、21日 19日為下午半天;20、21日均為全天。
3
10月10日、11日、12日 10日為下午半天 ;11日、12日均為全天。
4
 審  計
10月12日  
5
 經  濟
11月2日  
6
 統  計
停止考試一年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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